山东理工职业学院

科研课题学术诚信承诺书

课题负责人

所在部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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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题名称

本人代表研究团队在此郑重承诺:

本课题学术内容除特别注明和引用外,均为本人观点,不存在剽窃、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项目申请书、结题报告书、中期资料或数据;不存在滥用人工智能生成虚假数据、抄袭剽窃、拼凑篡改、伪造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;不存在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,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的情况;不存在与科研成果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的情况。

我承诺在本活动中,遵守有关规定,恪守学术规范,如果有违规行为,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,接受相关的处理。

课题负责人(签字):

202年 月 日

根据《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(试行)》(鲁理职院〔2021〕82号)文件规定,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:

(一)剽窃、抄袭、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、结题报告书、中期资料或数据;

(二)编造研究过程,伪造、篡改研究数据、图表、结论、检测报告、用户使用报告、文献等;

(三)伪造、篡改科研数据、资料、文献、注释,或者捏造事实、编造虚假研究成果;

(四)采用不当手段,窃取他人的观点、数据、图片、音频、研究(实验)方法、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;

(五)违反奖励、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。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、学术论文上署名,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,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,与对论文等科研成果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,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、贡献;

(六)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、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,获取科研项目、科研经费、奖励、荣誉、职务职称等;

(七)买卖论文、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;

(八)一稿多投: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,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;

(九)重复发表: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(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)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;

(十)违背研究伦理;

(十一)其他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、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。